《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印发 公共信用不佳可影响职务升迁
5月3日,北京市政府印发《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以规范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、公布和使用。该《办法》将从本月起正式实施。据介绍,公共信用信息将包括基本信息、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。根据《办法》,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、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、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等工作中,应当将单位或者自然人的公共信用信息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,但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2018-05-04 09:15:22